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赞同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下同)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详细的细节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更好管理公司资金使用,提高闲置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标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企业能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合计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2亿元。
闲置资金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固定收益凭证类、管理型信托类等打理财产的产品,不得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得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首席财务官具体操作。
公司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打理财产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财务部、资金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企业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来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企业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能大大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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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退回新疆项目部分地块和筹划投资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底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成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成路”),在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进行新疆成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绿色低碳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及绿色低碳环保建材等。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新疆成路分别于2022年7月、9月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分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分别以总价人民币746.57万元和1,613.94万元竞得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路以西北环路延段以南019地块(以下简称“4号地块”)和南环路以西空地以南空地以东021地块(以下简称“3号地块”),以总价人民币958.98万元和1,677.46万元竞得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路以西020地块(以下简称“1号地块”)和022地块(以下简称“2号地块”),并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5日、2022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2022-073)。
上述地块竞拍完成后,1号、2号两宗地块已交付使用,新疆成路稳步推进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等各项工作,已建成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厂房基础和员工管理生活区,并正常开展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加工业务。但上述3号、4号两宗地块由于征地拆迁障碍等客观原因至今未能交付,导致项目无法按照原有规划设计进行建设,整体投资进度不达预期。
综合考虑目前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和公司战略等多方面因素,企业决定充分的利用项目已投资建设部分,筹划未交付土地退回和项目变更。经公司初步评估,前述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项目变更事项目前仍处于筹划阶段,具体实施方案尚需优化完善。且本次申请项目变更事项和退回上述3号、4号两宗地块及退还土地出让金事项尚需取得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的正式批复。
如公司后续相关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净利润、营业收入的影响达到审议和披露的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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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申请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18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贷证明等。拟申请授信的相关机构如下:
公司与上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由于授信申请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实际授信批准存在一定的差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根据真实的情况,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新增其它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或在不同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间进行授信额度的调整。
上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事项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授信申请前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有关的各种法律文书。此外,还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签署与融资相关的战略合作协议(含意向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上述申请2025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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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做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含新参股的公司)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0亿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做担保的额度为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做担保的额度为2亿元,为参股企业来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预计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担保额度能循环滚动使用,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与银行等单位签署的合同来确定。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6、经营范围:检验测试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建筑施工劳务;室内环境检验测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施工、工程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经营租赁、建筑施工劳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用石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建筑智能化系统模块设计;建筑施工劳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计划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总额度。公司子公司将依据业务实际的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18亿元;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将达到24.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4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真实的情况,并结合生产经营的需要,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做了预计,预计公司(含子公司)在2025年度与关联方攀枝花川投宏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宏格”)、深圳易联致新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联致”)发生共计不超过5,500.00万元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晓晴、熊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注1: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实际发生额/预计金额,即实际发生率。
注2:川投宏格的关联交易预计的披露索引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注1:2024年7月1日,深圳市春江庐山大酒店有限公司与深圳易联致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授权委托书》,委托深圳易联致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为办理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3023号庐山大厦A座21层、22层房屋出租事宜,包括代为与房屋实际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代为向房屋实际承租方收取租金、押金等。
本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与深圳易联致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非住宅)》,承租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3023号庐山大厦A座21层、22层用于办公,该不动产实际产权人为深圳市春江庐山大酒店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之直系亲属为深圳市春江庐山大酒店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及总经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川投宏格总资产3.88亿元,净资产0.66亿元。上述关联方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易联致总资产1.31亿元,净资产0.85亿元。上述关联方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向川投宏格攀枝花岩羊河河道治理等打捆项目的公路及市政施工提供工程项目施工劳务。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从始至终保持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截至目前,相关业务合同执行良好,相关经营风险总体可控。
上述业务是依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目的是充分的利用交易双方资源互补优势,追求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是合理且必要的。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等规章指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因此,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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